BPR 即电池法规,是欧盟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的专项法规,其法律编号为 (EU) 2023/1542。该法规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正式生效,并自 2024 年 8 月 18 日起对多项核心要求实施强制管控。储能电芯作为固定式储能系统的核心组件,归属于工业电池类别,其 CE 认证的报备资料流程涉及适用判定、技术文件编制、符合性声明签署、CE 标志加贴以及海关清关文件准备等多个环节。BPR 法规对电芯报备的核心要求包括:有害物质限制符合性、碳足迹声明、回收材料含量验证、性能耐久性测试、固定式储能系统的安全性评估,以及电池管理系统对健康状态数据的存储能力。系统化的报备资料落地需要在法规适用判定、技术文件编制、合格评定程序选择以及清关文件准备四个维度建立完整的执行方案,确保储能电芯在欧盟海关清关时不被驳回扣留。
一、BPR 法规的适用判定与电芯分类
BPR 法规的适用判定以电池的化学体系、容量和用途为依据,储能电芯的类别归属决定了其适用的具体条款和技术要求。
(一)电池类别划分与储能电芯的定位
BPR 法规将电池分为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汽车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四大类别。储能电芯因用于固定式储能系统,归属于工业电池的类别。工业电池的合规要求覆盖了有害物质限制、碳足迹声明、回收材料含量和性能耐久性四大模块。法规明确指出,如果投放市场的电池电芯或电池模块供最终使用而不进一步集成到更大的电池组中,应被视为电池并适用最相似电池类别的要求。储能电芯单独出口时,其报备路径适用工业电池的完整要求。
(二)电芯与电池组的分别判定
储能电芯作为组成电池组的基本单元,在 BPR 法规中需与电池组分别进行合规判定。电芯的有害物质含量应以电芯中的均质材料为判定单元,电池组层面的碳足迹声明应基于电芯和电池组的制造全过程进行核算。同一电芯用于不同容量的电池组时,电芯的检测数据可跨型号共享,但电池组的性能耐久性测试和标签信息应针对每个具体型号分别编制。电芯报备时,应在技术文件中明确标注该电芯型号适用的电池组范围。
(三)法规适用边界的排除条款
储能电芯主要用于工业储能系统时,其合规路径适用工业电池的完整要求。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被定义为专门设计用于向电网或最终用户储存和输送电能的工业电池。家用储能系统的用途和安装方式不影响工业电池类别的判定。储能电芯在电源故障时作为备用电源的用途亦不改变其工业电池的分类。
二、电芯报备技术文件的构成与编制要点
BPR 法规要求制造商为每个电池型号编制详细的技术文件,证明产品符合适用的法规要求。技术文件是合格评定的核心依据,也是海关清关时的重点审查对象。
(一)技术文件的法定构成要素
BPR 技术文件应包含电池及其预期用途的一般描述、生产工艺说明、性能和安全参数、标签样张以及测试报告。对于储能电芯,技术文件须额外包含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参数文件——容量大于 2kWh 的可充电工业电池须提供详尽的电化学性能和耐久性测试报告。技术文件应使用英文编制,各项数据应有明确的来源标注,检测报告应为实验室出具的原件或经认证的副本。
(二)安全技术文件的专项要求
固定式电池储能系统的安全技术文件须包含防火或防爆防范标示、排除安全隐患的测试证明、完整的安全参数——如热冲击和循环、外部短路保护等——以及安全隐患评估。安全测试应依据 IEC 62619 或 IEC 63056 等协调标准执行,并保留制造商减轻或缓解风险的证据。安全技术文件的深度直接决定了固定式储能系统 CE 认证审核的通过率。
(三)技术文件的保存期限与更新
BPR 技术文件应在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后在制造商的注册地址保存至少十年。产品后续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替换或工艺调整应在实施前评估是否影响技术文件的合规有效性,并在变更完成后更新相关模块并重新签署符合性声明。碳足迹声明的年度更新应作为技术文件的定期维护内容,更新的核算报告和验证报告应在报告周期结束后的规定工作日内纳入技术文件。
三、合格评定程序与 CE 标志加贴
BPR 法规要求所有电池在投放欧盟市场前完成 CE 合格评定,合格评定程序的选择取决于电池是否涉及碳足迹声明和回收材料含量要求。
(一)合格评定模块的选择
对于系列生产的电池,制造商通常可以选择两种合格评定程序:“模块 A - 内部生产控制”适用于尚未涉及碳足迹声明和回收材料含量要求的电池类型;“模块 D1 - 与生产过程相关的质量保证”需要公告机构对质量保证体系进行评估。对于容量大于 2kWh 的可充电工业电池(后续须满足碳足迹声明和回收材料含量要求),只能适用模块 D1 或模块 G,均须公告机构介入。合格评定程序的选择应在报备资料中明确标注。
(二)欧盟符合性声明的签署
EU 符合性声明应由制造商的授权代表签署,声明储能电芯符合 BPR 法规的全部适用要求。声明中应明确列出适用的法规条款和引用的标准、各检测项目的合格结论以及产品的型号和批次标识信息。符合性声明的格式和内容要素应符合法规的技术规范要求。符合性声明须在产品投放市场前完成签署。
(三)CE 标志的加贴规范
自 2024 年 8 月 18 日起,电池在投放市场或投入使用前须加贴 CE 标志。CE 标志应明显、清晰且不可擦除地贴在电池上。如果电池的尺寸或性质不允许,则应将其贴在电池的包装或随附文件上。CE 标志的加贴应在合格评定程序完成后进行,标志的尺寸和比例应符合法规的规范要求。
四、清关报备资料的准备与预审策略
储能电芯在运抵欧盟口岸前,报备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直接决定了清关的通过率。清关资料准备应在发货前完成系统性预审。
(一)清关必备文件清单
储能电芯清关时须随附的核心文件包括:商业发票、原产地证明、符合性声明(DoC)、完整的技术文件(含安全测试报告和性能耐久性参数)、化学品安全数据表(SDS)、以及产品标签样张。技术文件中应包含碳足迹声明(如适用)和回收材料含量声明。清关资料中的产品描述、型号、化学体系等关键信息应与技术文件和产品标签保持完全一致。
(二)报备资料的预审与自查
建议在正式发货前将整批清关资料提交给专业的合规机构进行独立性审核,提前发现并纠正资料中的不完整或不准确信息。清关资料预审的重点包括:技术文件是否覆盖了全部适用的 BPR 法规条款、符合性声明中的产品型号与技术文件是否一致、安全测试报告是否依据了有效的协调标准,以及碳足迹声明是否附有第三方验证报告。预审中发现的问题应在货物抵港前完成整改。
(三)进口商在报备流程中的角色
BPR 法规要求进口商核实每批进口电池是否加贴了符合欧盟法规的 CE 标志,并确保进口电池配有相关的 EU 符合性声明和完整的技术文件。进口商应特别关注文件的语言清晰度,确保用户能够理解相应成员国的语言要求。制造商在报备资料准备阶段应与进口商协调,确认清关文件的语言版本和格式要求,避免因进口商对文件要求的理解偏差导致清关延误。
五、电池健康状态与耐久性数据的报备要求
BPR 法规对容量大于 2kWh 的可充电工业电池提出了电池健康状态数据的存储和管理要求,这是电芯报备资料中区别于以往法规的新增模块。
(一)电池管理系统数据存储能力的技术要求
法规要求电池管理系统须存储电池健康状态数据,包括容量衰减曲线、内阻变化趋势以及循环次数记录。电池健康状态数据在电芯报备时应提供存储方案的技术描述,数据存储格式的标准化在法规的后续实施措施中有具体规定。电芯报备资料中应包含电池管理系统数据存储能力的验证记录。
(二)性能耐久性数据的报备格式
性能耐久性数据的报备应包含循环寿命测试的完整曲线、容量保持率与循环次数的对应关系以及内阻随循环的变化趋势。测试数据应以表格和图形两种形式呈现,使审查人员能够直观评估电芯的性能衰减模式。
(三)数据更新周期与报备文件的动态维护
电芯型号的性能耐久性数据在上市后应持续更新,更新周期为每新增一定循环次数或每运行一定年限。更新数据的报备应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并纳入技术文件的最新版本,保持电芯报备资料与产品实际性能的同步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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