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ROHS和欧盟ROHS作为两大重要的环保标准体系,虽然目标一致,但在实施细节、检测内容、标准要求等方面存在显著区别。
一、中国ROHS和欧盟ROHS简介
欧盟ROHS(Restriction of Hazardous Substances)自2003年颁布实施,最初限制六种有害物质,包括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和多溴二苯醚,旨在减少电子电气设备对环境和人体的有害影响。中国ROHS,则是在2011年正式实施的《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又称中国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管理办法,涵盖了电子信息产品的有害物质限制和标识管理,强调绿色环保。两者虽然在核心理念上保持一致,但在管控范围、检测方式和合规要求方面各具特色。
二、管控范围和监管重点
欧盟ROHS适用于所有电子电气设备,从家用电器、信息技术设备到玩具及体育设备,范围广泛,涵盖从产品设计、制造到废弃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
中国ROHS侧重于电子信息产品,尤其强调重点管理产品目录内的产品,包括计算机、手机和通信设备等,且引入了标识管理系统,要求在产品或包装上标明环境友好使用期(EFUP)以及限用物质含量。
从监管重点来看,欧盟ROHS更注重有害物质的限制和市场准入的控制;中国ROHS则在有害物质限制基础上增加了环保标识,便于终端消费者识别产品环境性能,促进全链条绿色管理。
三、检测项目与检测内容的差异
针对电子产品的可靠性测试,检测项目设计直接受ROHS法规影响。
欧盟ROHS要求产品在出厂及市场流通前必须进行严格含量检测,如X射线荧光光谱法(XRF),热解-气相色谱-质谱联用(TD-GC-MS)等多种先进技术,确保限用物质浓度符合标准。
中国ROHS检测则通常结合标识管理,除限用物质检测外,还会涉及产品标识持续性及有效期方面的检测,确保环保标识准确合理。
就检测内容而言,欧盟ROHS关注的是“合规”,要求测试覆盖产品的所有组成材料。而中国ROHS则强调“绿色使用期”和“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检测不仅关注成分含量,也需评估产品在使用期间的环境可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