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R 即电池法规,是欧盟针对电池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定的专项法规,其法律框架覆盖了电池的可持续性、安全性和标签信息等维度。该法规适用于所有在欧盟市场投放的电池,包括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汽车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储能电芯作为固定式储能系统的核心组件,归属于工业电池的类别,其 CE 认证路径包括有害物质限制符合性、碳足迹声明、回收材料含量验证、性能耐久性测试以及安全性能评估等多个模块。BPR 电池法规的合规申报与检测落地,需要储能电芯制造商在法规适用判定、检测项目识别、技术文件编制以及供应链信息传递四个维度建立系统化的执行方案。
一、BPR 法规的适用判定与储能电芯的类别归属
BPR 法规的适用判定以电池的化学体系、容量和用途为依据,储能电芯的类别归属决定了其适用的具体条款和技术要求。
(一)电池类别划分与储能电芯的定位
BPR 法规将电池分为便携式电池、工业电池、汽车电池和电动汽车电池四大类别。储能电芯因用于固定式储能系统,归属于工业电池的类别。工业电池的合规要求覆盖了有害物质限制、碳足迹声明、回收材料含量和性能耐久性四大模块。便携式电池的部分条款在工业电池中的适用要求存在差异,储能电芯在有害物质限制方面的要求与便携式电池保持一致。
(二)电芯与电池组的分别判定
储能电芯作为组成电池组的基本单元,在 BPR 法规中需与电池组分别进行合规判定。电芯的有害物质含量应以电芯中的均质材料为判定单元,电池组层面的碳足迹声明应基于电芯和电池组的制造全过程进行核算。同一电芯用于不同容量的电池组时,电芯的检测数据可跨型号共享,但电池组的性能耐久性测试和标签信息应针对每个具体型号分别编制。
(三)法规适用边界的排除条款
储能电芯主要用于工业储能系统时,其合规路径适用工业电池的完整要求。储能电芯用于家用储能系统时,家用储能系统的用途和安装方式不影响工业电池类别的判定。储能电芯在电源故障时作为备用电源的用途不改变其工业电池的分类。
二、有害物质限制的检测方法与合规判定
BPR 法规对电池中有害物质的限制沿用了原电池指令的限值要求,储能电芯的有害物质检测是 CE 认证中基础且关键的模块。
(一)有害物质限值的逐项要求
BPR 法规对电池中汞的含量、镉的含量和铅的含量分别设定了限值要求,且限值以均质材料为应用单元。储能电芯中的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隔膜和外壳材料分别作为独立的均质材料单元进行含量判定。铅含量限值的计算在铅酸电池和锂离子电池中的判定逻辑不同,储能电芯中铅的存在形式以电芯材料中的杂质或添加剂来源为主。
(二)均质材料拆分与检测样品制备
储能电芯的均质材料拆分应将正极活性材料、负极活性材料、电解液、隔膜和金属外壳分别作为独立的检测单元。正极材料的取样应覆盖正极片的不同区域以代表整个电极的均匀性,电解液的取样应在电芯拆解过程中使用惰性气氛保护以防止电解液成分的变化。各均质材料的检测结果逐项与法规限值进行比对,混合测试导致有害物质稀释的结果不被认可。
(三)检测标准方法的选择与验证
重金属含量的测定采用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或原子吸收光谱法,样品前处理采用微波消解方法,各元素的回收率应在标准规定范围内。检测方法的选择应以 BPR 法规中引用的协调标准为依据,使用非协调标准时需提供方法等效性的技术论证。
三、碳足迹声明的核算范围与数据来源
碳足迹声明是 BPR 法规对工业电池引入的新要求,储能电芯的碳足迹核算应覆盖从原材料获取到制造完成的完整生命周期阶段。
(一)核算范围的界定
碳足迹核算的边界应覆盖原材料提取和加工阶段、电芯制造阶段和电池组组装阶段。原材料提取阶段包括锂、钴、镍、锰等关键金属的采矿、精炼和前驱体制造过程的温室气体排放。电芯制造阶段包括电极涂布、卷绕或叠片、注液、化成和老化等工序的能耗。电池组组装阶段包括电芯配对、连接焊接、电池管理系统安装和整组测试过程的能耗。
(二)数据来源的层级与质量要求
碳足迹核算的数据来源应优先使用现场数据。企业自身生产过程的能耗数据属于一级数据,其准确性和代表性优于行业平均值。行业平均值作为二级数据,在无法获取一级数据时作为补充来源。企业应制定数据收集计划,明确各工序能耗数据的计量方法和记录频率,确保核算数据的时间代表性符合要求。
(三)核算结果的报告与验证
碳足迹核算结果应以二氧化碳当量为单位表示,并在技术文件中明确标注核算边界、数据来源和计算方法。碳足迹声明须经第三方机构验证,验证报告应作为 CE 技术文件的组成部分。碳足迹数值的更新周期为每年一次,电芯的能量密度变化或制造工艺变更时应在变更发生的报告周期内更新核算数据。
四、性能耐久性测试的循环寿命与容量保持率
性能耐久性是 BPR 法规对工业电池提出的关键要求之一,储能电芯的循环寿命和容量保持率是判定其性能耐久性的核心指标。
(一)循环寿命测试的条件设定
循环寿命测试应在规定的充放电倍率、温度条件和截止电压条件下进行。充放电倍率应覆盖储能电芯的额定充放电倍率范围,温度条件应模拟储能系统的实际工作环境温度。测试应在多个循环次数节点进行容量标定,标定条件与初始容量测试条件保持一致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
(二)容量保持率的判定标准
容量保持率的计算以初始容量为基准,各循环次数节点的容量标定值与初始容量的比值为该节点的容量保持率。BPR 法规对容量保持率设定了分阶段的限值要求,达到规定循环次数时容量保持率不得低于规定值。容量保持率的衰减速率是评估储能电芯预期寿命的重要依据,测试报告中应包含循环次数与容量保持率的完整变化曲线。
(三)内阻变化的监测与评估
循环寿命测试过程中应同步监测电芯内阻的变化趋势,内阻的升高速率和升高幅度直接影响储能系统的效率。内阻变化超过规定限值时即使容量保持率仍在合格范围内也应记录为性能退化信号。内阻测试应在容量标定的同时进行,测试条件与初始内阻测试条件保持一致。
五、安全性能的测试要求与评估方法
BPR 法规对工业电池的安全性能提出了明确要求,储能电芯的安全性能验证应覆盖热滥用、过充、过放、短路、挤压和机械冲击等异常条件。
(一)热滥用条件下的安全表现
热滥用测试将电芯暴露于规定的高温环境中,观察是否发生起火、爆炸或电解液泄漏。热箱测试的温度设定应基于储能系统可能遭遇的最高环境温度并适当提高以验证安全裕度。热失控的触发温度与电芯的热稳定性和电解液的闪点直接相关,热失控后的蔓延时间决定了储能系统的热管理策略的有效性。
(二)电气异常条件下的保护功能验证
过充电测试应按规定的电流和电压对电芯进行过量充电,验证保护电路是否能够在设定的截止条件下动作。过放电测试将电芯放电至电压降至规定值以下,验证保护电路是否能够防止过度放电导致的电芯损坏。外部短路测试在规定的环境温度下将电芯正负极短路,验证电芯在短路条件下的热稳定性和安全阀的可靠性。
(三)机械滥用条件下的结构完整性
挤压测试在电芯的两平面之间施加规定的挤压力,验证电芯在挤压变形后是否发生起火或爆炸。机械冲击测试对电芯施加规定的加速度脉冲,模拟运输和安装过程中的冲击载荷,验证电芯结构在冲击后是否保持完整。
六、技术文件的编制与符合性声明的签署
BPR 电池法规的技术文件是证明储能电芯符合法规要求的系统性证据集合,其规范性和完整性直接决定了 CE 认证审核的通过率。
(一)技术文件的构成要素
BPR 技术文件应包含电芯的完整描述和技术规格、各均质材料的有害物质检测报告、碳足迹声明的核算报告和第三方验证报告、循环寿命测试报告和安全性能测试报告、产品标签的样张和符合性说明。技术文件应按逻辑顺序组织编排,各项检测报告应明确标注对应的法规条款和判定结论。
(二)符合性声明的签署与格式规范
EU 符合性声明应由制造商的授权代表签署,明确列出产品适用的 BPR 法规条款和引用的协调标准。符合性声明中的电芯型号应与技术文件中的型号列表完全一致。
(三)技术文件的保存与更新维护
BPR 技术文件应在产品投放欧盟市场后在制造商的注册地址保存一定年限以上。产品后续发生的设计变更、材料替换或工艺调整应在实施前评估是否影响技术文件的合规有效性,并在变更完成后更新相关模块并重新签署符合性声明。碳足迹声明的年度更新应作为技术文件的定期维护内容,更新的核算报告和验证报告应在报告周期结束后的规定工作日内纳入技术文件并替换旧版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