锂电池是第九类杂项危险品,航空运输时应符合ICAO TI和IATA DGR规定的所有相关要求,上文提及日常生活中我们越来越依赖这些电池之时,也要加强风险管控,降低风险预防事故。为了更好的去安排锂电池的运输,我们先来说说锂电池运输的4个关键词
UN 编号
联合国给危险品分配的“身份证号”,和锂电池有关的UN编码我们可以先从下表中先筛查
额定能量(Wh)
衡量“电量大小”的尺子,算法很简单:标称电压(V) ×额定容量(Ah)。例如 3.7 V、10 000 mAh 的充电宝,额定能量 = 3.7 V × 10 Ah = 37 Wh。
民航门槛:≤100 Wh 可随行李自由带;100–160 Wh 需航空公司批准,每人限 2 块;>160 Wh 禁止托运、手提都不行。说明一下,我们常用的充电宝就是锂离子电池,
荷电状态(SOC)
可以理解为“剩余电量百分比”。标准规定:单独空运的锂离子电池(UN3480)SOC 不得高于 30%,防止满电状态下短路起火。
UN38.3 测试
常说的38.3是锂电池出厂前的必须测试,包括撞击、挤压、高低温循环等 8 项试验。只有通过后才能上飞机。
以上是无论个人物品还是货物运输时都会碰到一些关键词,而当我们操作货物运输的时候,拿到一个品名某种消费类电子的产品,先确定是否含锂电池,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时候,需要用UN编号去确定它具体属于哪一类锂电池,然后确认相应的包装标准和可以适配的飞机机型(客机或货机)。
注意对应不同的UN编码,其相对应的包装也是我们在寻求运输方式时需要确定的一个信息。
我们通常可以看到某一个电池后面会附着这样的申报信息 PI956 Section I, 这里的PI是指Packing instruction, 965数字是指相对应的包装说明,
这里的I 按照 ICAO TI(国际民航组织技术细则)和 IATA DGR(危险品规则)中 PI 965–970 的第 I 节(Section I)要求所进行的运输方式,同理,Section II是指第II节运输。其中的区别是Section I 通常是指全程危险品流程,接收所有危险品程序监管,而Section II是视相应数据对整套规定有部分的豁免条款。
以我们最常见的消费类电子手机为例,某品牌手机文件显示UN3481 PI967 Section II,这里可以通过上表快速查到UN3481 PI967 锂离子电池已安装在设备内(即手机整机),不可由用户自行拆卸。Section II可以得出运输方式, 按危险品豁免条款(Section II)处理,无需危险品申报单(DGD),但需贴锂电池标记,仅限货机运输。
其中符合Section II 中规定的包装限量是指:每个包装件内锂电池芯或电池的净数量在客机和货机上均不超过5kg。
用什么包装、贴什么标签、做多重跌落试验、最大毛重、可否上客机等一系列要求。大家可以按照上图各自UN号码的所对应的包装编码来筛查是否符合航空运输的条件。
当符合了航空运输的条件和包装,除了相应的报关文件,作为出口方提供给航空公司就是如下的文件
1. 危险品申报单(DGD)-PI967可豁免
2. 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Material Safety Data Sheet)-针对内置锂电池
3. UN38.3 试验概要(2003-06-30 后强制随货)
4. 空运单(Airway bill)
5. 锂电池标签(Lithium Battery Label)外包装必须贴,符合IATA DGR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