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3日,美国环保署(EPA)通过联邦公告发布了一项临时规则,对《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8(a)(7)部分中关于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及含PFAS产品的数据申报规则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PFAS申报时间如下:
类别 | 原定开始申报时间 | 调整后开始申报时间 | 原定截止申报时间 | 调整后截止申报时间 |
小型物品进口商 | 2025.07.11 | 2026.04.13 | 2026.07.11 | 2027.4.13 |
其他制造商(含进口商) | 2026.01.11 | 2026.10.13 |
该延期规则作为"临时最终规则",于2025年5月13日正式生效。公众可于2025年6月12日前通过联邦法规门户网站提交意见,意见需注明文件识别(ID)号EPA-HQ-OPPT-2020-0549。EPA特别提醒,不得以电子方式提交被认为是机密商业信息(CBI)或其他受法律限制披露的信息。
PFAS申报延期调整原因:
EPA发现,在原定2025年7月11日的申报开始日期之前,无法就截止日期的延长进行通知和公众评论,因为时间不足,EPA需要更多时间来准备申报应用程序以收集此数据,EPA正在考虑针对该规则的部分内容重新开放公众意见征询。延迟的申报日期可确保EPA有足够的时间考虑公众意见,并在提交期开始之前提出并最终确定对规则的修改。
PFAS申报背景说明:
2023年9月28日,美国环保署(EPA)根据《有毒物质控制法》TSCA 8(a)(7)部分的要求签署了关于全氟和多氟烷基化合物(PFAS)的申报和记录保存要求的最终规则,2023年10月11日于联邦公报发布,并在2023年11月13日生效。EPA要求自2011年至2022年期间,任何人制造(包括进口)或已经制造(包括进口)含PFAS的物质和混合物(包括物品),需要以电子方式报告有关PFAS用途、产量、副产品、处置、暴露、以及关于环境或健康影响的现有信息。2024年9月5日,EPA发布推迟开始报告的时间,将申报开始时间从2024年11月12日推迟到2025年7月11日。申报方式是使用EPA的Central Data Exchange(CDX)系统填写并提交报告表,CDX系统链接为https://cdx.epa.gov/。